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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6年度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对象单位的决定

来源:通山县 时间:2026-03-28

(2026年3月27日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本届任期内,对县政府所有工作部门全面开展工作评议,每年初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工作评议对象单位。2022年至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已对市场监管局等22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2026年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6个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