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 工作方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度“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
工 作 方 案
(2019年5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代表行动”具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县 “代表行动”活动效果,现制定我县2019年度“代表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聚焦脱真贫、真脱贫,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推我县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活动主题
2019年度“代表行动”的活动主题是,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2015年以来脱贫人口“回头看”,看是否脱真贫、真脱贫,围绕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这个目标,对照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调动和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促进扶贫政策落实,推动巡视整改问题落地。
三、活动内容
组织和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扎实开展“代表行动”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五项活动:
(一)组织代表培训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要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甘肃、河南、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精准掌握“两不愁三保障”,熟知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行动”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掌握方针政策,提升履职能力。
(二)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重点走访贫困户,看是否脱真贫、真脱贫,看是否存在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代表走访贫困户、联系选民活动要做到全覆盖,对于发现的问题,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形成文字材料,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同时报告。要以乡镇为单位,规范建立代表活动台账和问题清单。
(三)开展代表交叉视察。结合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以及历次“代表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座谈、走访、看现场、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代表交叉视察,推动精准精细打好脱贫攻坚战。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建6个视察组,分赴各乡镇开展交叉视察。各视察组将了解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并将视察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
(四)开展蹲点专题调研。以代表小组为依托,到基层开展蹲点调研,深入了解脱贫后的情况,听取贫困户的意见建议,看各级帮扶组织、工作队有没有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的现象。要通过了解情况、指出问题、反馈意见,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和巡视整改问题落地。
(五)开展“代表行动”宣传。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的合力,认真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2019年度“代表行动”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代表行动”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挖掘活动先进典型,讲好人大代表履职故事,推动“代表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活动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5月)。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2019年“代表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代表集中培训。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在5月20日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完成会议部署和代表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10月)。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实际,根据“代表行动”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做到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即除了以“代表小组”为依托开展上述五项活动外,鼓励自选创新,自行安排时间开展“五﹢N”活动,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展现各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展现各级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风采和形象。
(三)意见收集和交办阶段(9月—10月)。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办理和即交即办、集中交办相结合的原则,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代表行动”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以及今年开展“代表行动”所发现的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组织代表跟踪督办,推进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梳理的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对3年“代表行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活动中好的典型和经验,固化活动中形成的好机制。要将“代表行动”作为人大工作的演练场,把“代表行动”与推进县乡人大建设相结合,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架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夯实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基础。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代表行动”的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5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县人大各专(工)委室、县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坚决做到党委有要求、人大有行动,为全县脱贫攻坚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2019年度“代表行动”,是省、市、县委交办的重要任务。县人大常委会担当“代表行动”活动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代表行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担当“代表行动”活动的组织实施责任,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创新活动形式、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代表行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依法履职。把握活动主题。按照2019年度“代表行动”活动主题,坚持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按照“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要求,聚焦脱真贫、真脱贫,深入基层摸实情,客观实在讲真话,把群众的脱贫结果真实反映上来,把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真实反映上来。加强工作联动。要将2019年度“代表行动”工作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一体谋划、联动推进。把“代表行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实战演练,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县县乡人大建设成果,推动“代表行动”与人大各项工作互促互进,齐头并进。务求活动成效。要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代表行动”活动始终,要将“代表行动”作为政治任务、刚性任务、中心工作,组织代表积极主动参与,不折不扣完成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重工作方法。今年的“代表行动”“回头看”要突出“四个重点”:一看脱贫人口在现行标准下是否达到了稳定脱贫,二看是否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三看贫困村是否达到了出列标准,四看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是否得到改变。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要注意做到“三不四坚持”:不直接处理问题,不代替党委政府检查验收,不代替工作队搞包保帮扶;坚持依法监督和有效监督相结合,坚持集中视察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坚持查找问题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坚持统筹推进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收集反映问题要注意只听不评,不随意对外散布,并按统一要求上报和交办。同时要将办点示范和全面推进有机统一,将脱贫人口“回头看”与广泛收集民心民盼民意统筹结合。
(五)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纪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要以身作则,坚持作风在一线转变,实情在一线掌握,短板在一线补齐,成果在一线检验。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推动“代表行动”中所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