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通知公告

09-232025

来源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字号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9月23日)


序号

抽样单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购进日期

生产者

核查处置情况


1

GZJ25420000003334802

: 2025GC01733

铁棍山药

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山惠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025-05-15

/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10公斤,75.8元;销售了6.8公斤;库存3.2公斤 共计3.2公斤;封存3.2公斤,共计3.2公斤:召回0公斤,共计0公斤:下架3.2公斤,共计3.2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当事人对进货过程管控不严。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整改措施:对已售商品进行登记处理,强化供应商管理。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


2

DBJ25421200487131182

: 202501307

香蕉

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通山店

2025-05-29

/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35.1公斤,279.4元;销售了35.1公斤;库存0公斤 共计0公斤;封存0公斤,共计0公斤:召回0公斤,共计0公斤:下架0公斤,共计0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当事人对进货过程管控不严。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整改措施:对已售商品进行登记处理,强化供应商管理。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


3

DBJ25421200487131194

: 202501309

生姜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山县珩哲贸易有限公司

2025-06-05

/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13.5公斤,80.73元;销售了13.5公斤;库存0公斤 共计0公斤;封存0公斤,共计0公斤:召回0公斤,共计0公斤:下架0公斤,共计0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当事人对进货过程管控不严。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整改措施:对已售商品进行登记处理,强化供应商管理。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