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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8月20日)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购进日期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
1 | GZJ25420000486831929 | №: SP202504387
| 精品龙眼
| 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通山县合盛和超市(个体工商户) | 2025-04-28 | / |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企业生产(购进):10.5公斤,287.04元;销售了10.5公斤;库存0公斤 共计0公斤;封存0公斤,共计0公斤:召回0公斤,共计0公斤:下架0公斤,共计0公斤;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当事人对进货过程管控不严。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整改措施:对已售商品进行登记处理,强化供应商管理。 行政处罚:免于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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