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通山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转化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山政规〔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就“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此次补助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山政规〔2023〕6号)第二条:“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第(五)款执行。
1.《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五)款:“建立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贴费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对贷款人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照专利、商标价值评估费用和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单笔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已享受贷款贴息的企业不重复享受。”
2.《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五)款:“对县级企业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接受国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给予成交金额20%的补助,单笔金额不超过10万。”
二、资金来源
通山县知识产权发展基金。
三、补助对象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五条第(十)款:“本意见仅限于对通山县范围内上一年度的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项目进行资助或奖励,本意见所指的资助奖励实行自愿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本意见制定有关项目资助奖励的实施文件,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请按照文件要求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否则视作自动弃权。”之规定,此次知识产权补助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我县范围内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资助与奖励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具体名单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名单及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四、申请资料与要求
申请资料与要求详见“2024年度专利质押融资专项资金申报表”、“2024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申报表”下方详细说明。
上述申请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申请需本人签名。各申报单位及各申请人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制定成册,于2025年5月31日前报送至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股,电子档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培森
电 话:0715-2907018
邮 箱:279428771@qq.com
联系地址: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8室
附件:通山县知识产权补助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通山县知识产权补助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docx